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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:“十二五”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5.7亿吨

信息来源:fenmeihui.com   时间: 2013-02-18  浏览次数:795

    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《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据了解,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已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,但“十二五”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5.7亿吨,形势十分严峻,发改委将采取五措施鼓励支持粉煤灰综合利用。
    发改委资料显示,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由1994年的35%提高到2011年的68%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基本保持在67%左右且略有提高,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。
    但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发展较快,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,“十五”未粉煤灰年产生量达3.02亿吨,“十一五”末粉煤灰年产生量达4.8亿吨,据预测“十二五”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到5.7亿吨,综合利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。
    而且地区间的不平衡和利用领域的拓展需要宏观政策引导,从整体看粉煤灰综合利用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较为突出;原有《管理办法》难以适应新的发展环境;粉煤灰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发生了调整。
    新修订的《管理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粉煤灰概念,增加了全过程管理要求,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。要求以省为单位编制粉煤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,并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一致。
    为鼓励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,《管理办法》还从五个方面明确了鼓励支持政策。据悉,首先鼓励对粉煤灰进行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。其次,用灰单位可以按照《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。
    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、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。对粉煤灰大掺量、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,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。各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,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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